领取失业金时办了营业执照,还能继续领吗?
杭州市富阳区专业刑事律师
2025-04-22
领取失业金期间办理营业执照后,通常不能继续领取失业金。分析: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,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。办理营业执照意味着开展了个体经营或创办了企业,这通常被视为重新就业的行为。提醒:若已开始领取营业执照并经营,且继续领取失业金,可能构成欺诈,需及时停止并咨询相关部门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:1.如已办理营业执照并开始经营,应立即停止领取失业金,并向当地社保部门主动申报自己的就业状况。2.咨询社保部门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,了解失业金领取的具体规定,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。3.若因误解或疏忽继续领取了失业金,在了解规定后,应尽快退还多领的失业金,并说明情况,以避免可能的法律责任。4.如对相关规定有疑问或争议,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从法律角度看,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主动申报停止领取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。选择建议:应主动向当地社保部门申报自己的就业状况,停止领取失业金,以避免可能的法律责任。同时,咨询社保部门以了解具体规定,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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